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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政府采購應該只買對的
政府要過“緊日子”,其自身的行政辦公支出如何做到厲行節約,從源頭杜絕奢侈浪費?針對政府采購中出現的“只買貴的”,應進一步完善制度,管住“亂花錢”。
“高價”采購主要出自協議供貨,特別是“定制”產品價格難以監管和把控
“政府采購作為公共財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在規范政府購買行為、節約財政資金、從源頭上防治腐敗,以及推動實現國家經濟社會戰略目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
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建立10多年來,政府部門自由隨意花錢的現象在逐步減少,政府采購的實施范圍逐步由貨物類采購向服務類、工程類采購擴展。采購的內容不僅包括政府自身的行政辦公支出,也開始逐步涵蓋一些公益性強、關系民生的支出項目,比如,農機具購置、中小學免費教材、醫療器械及藥品、安居工程、文化下鄉等。目前,在全國政府采購總量中,進口產品比例保持在3%以內,較好地體現了國貨優先的原則。
“雖然政府采購的功能不僅僅是節約資金,但政府在自身支出方面是否恰如其分、是否節約了資金,卻是社會上最關注的。”賈康認為,當前政府采購制度還不完善,特別是在具體操作層面存在的問題比較突出。
比如,一些部門和單位采購需求確定不合理,“豪華采購”、“天價采購”的情況時有發生。有的單位不顧實際需要一味講排場,采購高檔產品,明確提出要采購進口產品,有的則希望采購市場上最好的產品,明顯超出基本辦公需要,甚至加上了某些不合理的個性化要求。
今年2月,中國社科院公布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購辦公用品過程中,有近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場價格。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1.5倍;17%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1.5至2倍。
“報告中的一些數據和結論,頗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賈康認為,這些數據主要是出自一些地方的協議供貨數據,而協議供貨在政府采購中占的比例較低。從中央預算單位2012年統計結果看,協議供貨占政府采購規模的比例為12%左右。此外,京東、淘寶的電商價格相對偏低,以此作為市場平均價來進行對比,并得出政府采購八成以上高于市場價格的說法,顯然不夠準確。
“但是,協議供貨確實存在采購價格高于市場價格的現象,特別是一些特殊‘定制’產品,更難在價格上進行監管和把控。”賈康說,公眾意見最大的是,采購人以“辦公用品”為名,購買一些超出辦公功能的豪華產品;供應商借“政府專供產品”為由來抬高協議價格,回避與市場價格的比較。
“有些時候,本來市場上的通用產品就可以滿足辦公需求,卻非要多花錢搞‘定制’,難怪人們會質疑這背后存在的利益鏈條。”賈康指出,這些行為不僅違背了公共財政的精神和原則,也給政府的公正廉潔抹了黑,確實需要完善制度、堵住漏洞,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構建采購標準體系,杜絕所謂“政府特供產品”,力推批量集中采購,堵住漏洞
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和單位出現的高檔化采購傾向和協議供貨價格虛高問題,財政部已經著手在制度層面上進行深化改革和調整:研究構建政府采購標準體系,加快推進和完善批量集中采購。
“批量集中采購,是為解決‘天價采購’或‘豪華采購’而推出的一項制度性改革,有利于發揮政府采購的規模優勢,從而得到更優惠的價格,實現財政資金的節約。” 財政部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主任王瑛表示,從2011年8月起,財政部開始在中央單位推行臺式計算機、打印機批量集中采購工作,節約資金成效明顯。
2012年,中央單位共批量集中采購臺式計算機74000多臺,采購打印機18000多臺。其中,臺式計算機批量集中采購中標價格比協議供貨價低了10%—15%,比市場價低了10%,打印機批量集中采購中標價比協議供貨價低了7%—8%,比市場價低了10%。今年,中央單位批量集中采購的范圍將進一步擴大,增加筆記本電腦、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碎紙機、復印紙、空調等7個品目。
王瑛說,目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特別是通用類辦公設備的配置標準不健全,也致使采購活動中隨意采購高檔和高配置產品的現象較為普遍。下一步,對政府部門辦公設備特別是通用類辦公用品,將依據資產配置標準和有關預算費用標準,來制定統一的采購標準。堅持經濟適用原則,不得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堅決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
同時,按照“市場可買、價格可比、耗材通用”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協議供貨制度。市場可買,就是指協議供貨產品型號、配置及所含售后服務,要與市場銷售同型產品一致,杜絕所謂的“政府特供產品”。有市場產品作參照,價格可比、耗材通用才能水到渠成,才能堵住漏洞,避免政府花“冤枉錢”。
最大程度地提高透明度,實現政府采購陽光化,讓公眾知道“花了多少錢,辦了什么事”
“政府采購作為公共支出的重要方式,應最大程度地實現公開透明,這也是政府采購市場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賈康認為。
賈康說,雖然政府采購制度比過去有了不少的改進,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信息公開的程度還遠遠不夠。要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實現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的互聯互通,積極推進政府采購項目和預算、采購文件、采購結果等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在這方面,國外一些好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比如,英國對政府采購程序有非常嚴明的規定,要求所有超過1萬英鎊以上的采購都必須上網發布,最終的采購合同具體條款也要公布。同時,通過公開透明的程序,鼓勵盡可能多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有效防止“共謀”、串標等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競爭。